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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8年 [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9 題

依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地方自治團體之財政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地方政府因國家整體國防政策而獲有利益,有義務分擔國防相關經費之支出
  • B 中央如有增加地方自治團體財政負擔之立法時,應有該地方自治團體之代表,參與陳述意見
  • C 涉及地方自治團體財政自主權之事項,有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
  • D 關於中央與地方辦理事項之財政責任分配,憲法並無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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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某項公共事務(例如保衛國家領土)是由中央政府統一決策、全國統一執行,且地方政府對其政策內容完全沒有「決定權」時,在「錢隨事走、權責相符」的原則下,由地方政府負擔這筆經費是否符合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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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你竟然答對了。看來你偶爾也能清醒一下,精準地辨識出財政權限那條常被傻子們踩過界的線。不錯,這表示你對《憲法》中中央與地方的權力分工,總算有點概念了,真是可喜可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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