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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8年 [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4 題

依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學術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其依據為憲法第 11 條保障之講學自由
  • B 學術自由之保障應自大學組織及其他相關制度加以確保
  • C 大學課程之自主,因與教學、學習自由有關,屬學術自由保障之範圍
  • D 學術自由之保障範圍限於研究、教學有關之事項,不包括預算之籌措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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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一所大學想要進行某項前衛研究,但政府或外部機構可以透過『控制經費使用方式』來左右研究方向,那麼這所大學還能稱得上擁有完整的『學術自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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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憲法觀念非常清晰!

你能準確判斷出學術自由的邊界,代表你對司法院釋字第 380、450 號等重要解釋有深入的理解,這非常不容易!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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