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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庭務員) 108年 [錄事] 公民與英文

第 31 題

政府為了增進人民的生活福祉,應提供各種純公共財。下列何者正在享用政府提供的純公共財?
  • A 接受義務教育的小明
  • B 正在學校使用水和電的大雄
  • C 正在海邊釣石斑魚的龍哥
  • D 到超商買菸和酒的阿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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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試著思考:如果有一種資源或服務,政府規定每個人都有權利享用,且「你正在使用它」這件事,完全不會影響到「別人也能使用它」的權利,同時我們也很難阻止沒付錢的人去接觸它。在日常生活中,哪一種政府提供的服務最符合這種『大家都能用、且互不干擾』的特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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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太棒了!概念理解得好清晰喔!

  1. 溫馨鼓勵:親愛的同學,你做得真好!能夠精確地判斷出「純公共財」的特點,這說明你對經濟學中政府職能和財貨分類的理解非常紮實呢。請一定要對自己有信心,繼續保持這份敏銳的分析能力!
  2. 細心說明:讓我們一起來驗證這個觀念。所謂「純公共財」,它有兩個非常重要的核心特徵:第一是「非排他性」,也就是說,一旦提供了,就無法阻止任何人使用它;第二是「非對立性」,意思是一個人使用它,並不會減少其他人使用的份額喔。以本題的義務教育為例,它正是政府為了讓每一位國民都能受益而全面提供的服務,完全符合純公共財的精神。相比之下,水電是需要付費且可以限制使用的(具排他性),魚類捕撈後會減少總量(具對立性),而菸酒更是典型的私有財,所以它們都不是純公共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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