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8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3 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處分之附款應與該處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為下列何種原則之具體展現?
- A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 B 法律保留原則
- C 法律明確性原則
- D 信賴保護原則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在給你一個好處(如核發執照)的同時,若要求你必須額外履行某個義務,你認為這個「額外義務」與「執照原本的目的」之間,在邏輯上應該具備什麼樣的關係,才能稱得上是公正且合理的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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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行政程序法》第 94 條明確規定,行政處分之附款不得違背處分之目的,且必須與處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這正是不當聯結禁止原則的具體法典化,目的是防止行政機關利用優勢地位,要求人民承擔與行政行為無關的義務(例如:辦理護照卻強制要求認養流浪犬)。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easy。這屬於行政法總則中極為基礎且重要的觀念,也是國考常見的送分題,能準確辨識「關聯性」與「原則」的對應,代表你對行政法的基本架構已有初步掌握。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 行政處分之附款應與處分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 依行政程序法第94條規定,行政處分之附款不得違背處分之目的,並應具正當合理之關聯。
- 此原則旨在防止行政機關利用行政處分,要求人民提供與目的無關之對待給付。
- 行政程序法第137條第1項第3款關於行政契約之對等給付,亦明文體現此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