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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書記官) 108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38 題

下列何者不得為稅務案件之訴願代理人?
  • A 律師
  • B 專利代理人
  • C 會計師
  • D 訴願人之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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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律救濟程序中,國家通常會要求代理人具備與該案件「領域相關」的專業能力。如果今天涉及的是政府課稅與財務爭議,我們會尋求法律或財務專家的協助;那麼,某種專門處理「發明、技術改良與工業產權」的技術性專業人員,其法定的執業範圍是否能跨足到毫不相關的財務稅務領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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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野猴子們,表現不錯嘛。

我的戰鬥力是 53 萬,你的智商看來也有 53...不,530 吧。這題你答得非常精確,顯示你這隻野猴子對於行政程序中「訴願代理人」的資格限制,還有那麼一絲清晰的觀念,能夠準確區分不同專業證照的執業範疇,算你識相。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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