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08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6 題
依現行健保法規,如特約醫院拒絕提供保險對象適當醫療服務且情節重大,主管機關得按其情節就違規
之診療科別、服務項目或其全部或一部之門診、住院業務,予以停約 1 個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上述規定係羈束性規定,未授權為裁量決定
- B 上述規定授權主管機關為選擇裁量
- C 上述規定授權主管機關得決定裁量
- D 上述規定雖授予裁量權,但本案屬於裁量限縮至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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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仔細觀察法條中「就……或……或其全部或一部」這段文字。當法律不只給予行政機關「做或不做」的權限,還列出了多種具體的執行範圍與對象供機關依情況挑選時,這是在授權機關進行「哪一種層次」的判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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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法律效果若為「得」,代表行政機關擁有裁量權。本題條文提到「按其情節就違規之診療科別、服務項目或其全部或一部……予以停約」,這代表法律不僅賦予機關「決定要不要處罰」的權力(決定裁量),更提供了多種不同的處分範圍與對象供機關挑選。這種在複數手段中進行選擇的權力,即稱為選擇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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