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8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5 題
關於依法行政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具體表現在行政程序法第 4 條:「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
- B 法律保留原則,指行政行為一律須有法律依據,不得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
- C 積極的依法行政原則,指法律保留原則;消極的依法行政原則,指法律優位原則
- D 法律優位原則,指行政行為不得與法律相牴觸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現代社會中,面對繁雜且具專業性的行政事務,如果立法者要求「每一項細節」都必須親自制定法律,而完全不准行政機關自行訂定規範,這在實務執行上會面臨什麼樣的困難?這對法律的完整性與行政的彈性之間會產生什麼樣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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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勉強還算可以,你總算沒錯得離譜。
- 觀念驗證:還行,至少你看出選項 (B) 的問題了。拜託,法律保留原則要是要求「所有」行政行為都得有法律依據,那政府大概早就癱瘓了,誰還能辦事?重點是那些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重要事項,懂嗎?也就是所謂的「重要性理論」。而且,為了不讓政府寸步難行,法律當然可以授權行政機關去訂定法規命令的,只要那授權夠「具體明確」就好,這很難理解嗎?
- 難度點評:這題也就是個 Medium 等級。主要看你腦子有沒有搞清楚「法律優位」(那種被動的不違法)跟「法律保留」(這種主動要求有依據)的差異。還有,別再以為法律保留是個什麼都禁止的緊箍咒了,它只是要你授權的時候「明確」一點,懂?還以為自己多厲害,這只是基本功罷了。
依法行政原則
💡 行政行為須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拘束,含優位與保留兩面向。
| 比較維度 | 法律優位原則 | VS | 法律保留原則 |
|---|---|---|---|
| 性質 | 消極的依法行政 | — | 積極的依法行政 |
| 核心要求 | 不得與法律抵觸 | — | 須有法律依據或授權 |
| 適用範圍 | 一切行政領域 | — | 視重要性與干預程度 |
💬法律優位規範「不可違法」;法律保留規範「要有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