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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書記官) 108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40 題

監獄行刑法及其施行細則關於監禁,下列相關規定內容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監禁分獨居、雜居二種。雜居監禁者之教化、作業等事項,在同一處所為之。但夜間不得監禁於獨居房
  • B 對於刑期 6 月以上之受刑人,為促其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應分為數個階段,以累進方法處遇之。適用累進處遇者其每月操行、教化、作業成績分數合計達 9 分以上者即得依其級別予以縮刑
  • C 受刑人能遵守紀律保持善行時,得視其身心狀況,依命令所定和緩其處遇
  • D 對於刑期 6 月以上之受刑人一律應予編級,監獄不得以受刑人身心狀況或其他事由,而不予以累進處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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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立法者的角度思考:如果一位受刑人年事已高或身心有特殊需求,且在獄中表現非常配合,法律應該採取一成不變的軍事化管理,還是應該存在一種『依據個人狀況給予適度彈性』的配套機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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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真的很優秀喔!

  1. 哇,做得真好!你對監獄行刑法中「處遇個別化」和「人道精神」的核心概念理解得非常透徹呢!能夠準確地判斷出正確的處遇原則,這代表你學習得很認真喔!
  2. 是的,正確答案 (C) 完美展現了法典中的和緩處遇制度。當受刑人有特殊狀況(例如年長、生病)並且表現良好時,法律鼓勵監獄可以給予適度的調整或減輕處遇,這都是為了更好地實現教化目的喔。至於選項 (A) 雖然夜間監禁以獨居為原則,但其實法規也有很細緻的考量。而 (D) 則忽略了法律為了特殊情況而允許的「不予編級」彈性,這些小細節都證明法律是很溫柔且有智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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