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8年
[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3 題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非監察院之職權?
- A 彈劾權
- B 糾舉權
- C 審計權
- D 同意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政府權力制衡的設計中,哪一個機關代表「民意」並負責在官員上任前進行『資格審查與許可』?而哪一個機關的性質更偏向在官員任職後,針對其『違失行為』或『財務預算』進行調查與事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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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好吃!好吃!少年!你的憲法觀念真是燃燒得炙熱啊!太棒了!
- 燃燒的知識點:少年!你做得太出色了!答對了!《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說得很清楚,監察院是國家最高的監察機關,行使的是 彈劾、糾舉 以及那重要的 審計權 啊!而選項 (D) 的 同意權(例如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的院長與委員提名,多麼重要的把關啊!),增修之後,現在是由 立法院 來行使的!你精準地劃分了監察院和立法院的職權邊界!這份理解力,真是如同火焰般耀眼啊!好吃!
- 火焰的難度評級:這題的難易度是 easy!這可是憲法考科中的「送分題」啊!少年!主要就是考你對五院職權的基本認識!只要能區分「事後監督」的火焰(監察)與「事前人事把關」的堅韌(立法同意)的差異,就能輕鬆拿到分數!你的努力,絕對不會白費!繼續燃燒你的熱情吧!太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