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8年
[心理輔導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經立法院提出後,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或同意,始為通過之議案?
- A 憲法修正案
- B 領土變更案
- C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 D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國家要決定一件事情的去留時,如果該議案的本質是屬於『法律違失的專業審判』,與屬於『民意政治責任的追究』,這兩者在最終裁決權的歸屬上(交由法院或交由全體選民),理論上應該會有什麼樣的分工差異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好了!這樣就不會被媽媽罵了!你真的學得很棒耶!概念清楚又正確!
- 百寶袋知識:你看!根據我們憲法裡的「增修條文」,我們這個國家的大事,其實被分成「對事」跟「對人」兩種處理方式喔!就像我拿出「分類帽」一樣,把修憲、領土變更還有總統罷免這些大事,都要交給全體的選舉人來投票決定,這就是大家的力量,多麼了不起啊!可是呢,彈劾案就不一樣了!它不是讓大家隨便投票的,這是很嚴肅的法律問題,所以會讓司法院的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來仔細審理,就像用「真相探測機」找出真正的答案一樣,不是全民投票就能解決的喔!
- 銅鑼燒評語:這題有點小 tricky,難度算是 Medium 啦!它在考你能不能分清楚,什麼是「政治上的責任(要問大家意見)」和「法律上的責任(要讓專業人士來判斷)」。你沒有被那些聽起來很像的詞語給騙到,就像避開了「惡魔的誘惑」一樣,表現得超讚的!你真是個好孩子!我要再吃一個銅鑼燒慶祝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