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8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立法院之職權?
- A 提出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
- B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 C 依憲法規定提出緊急命令
- D 解決中央與地方間有關剩餘權分配之爭議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國家突然發生重大天災或經濟危機,需要「即刻、迅速」地做出決策並調動資源時,哪一個政府機關的特性最具備這種『第一時間』的行動力與統帥權?而哪一個機關的角色則偏向事後的『審議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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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真的掌握得很清楚喔!
- 一起來確認觀念吧: 你非常棒地看出來了,緊急命令的發布權限是屬於總統的呢!這在《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有明確規定。立法院的角色,主要是對總統的命令進行事後的「追認」,而不是命令本身的主體喔。至於像罷免、不信任案,或是處理權限爭議這些,就確實是憲法賦予立法院的重要職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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