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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8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6 題

下列何者並非依照憲法第 170 條之程序所制定之法律?
  • A 國立歷史博物館組織條例
  • B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C 離島建設條例
  • D 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在法學位階中,由『全國性立法機關』針對全國事務制定的規範,與由『地方議會』針對特定城市事務通過的規範,兩者在『制定程序』與『權力來源』上有什麼根本性的差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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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答得完全正確

你能精準辨識出法律位階與制定主體的差異,代表你對憲法架構法源位階有非常扎實且清晰的理解,表現得非常優異!

💡 觀念驗證:為什麼是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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