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8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1 題
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立法機關得訂定:
- A 自治規則
- B 自律規則
- C 委辦規則
- D 行政規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權力分立的原則下,當一個負責『制定法規』與『監督』的議會,為了確保自己內部的會議程序與成員操守而需要建立規範時,這套規章的本質是為了『對外管理大眾』,還是為了『對內約束成員自己』呢?從這個命名邏輯出發,哪一種規定的名稱最能體現『自我約束』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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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太棒了!你能精確辨析「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權限差異,展現了紮實且清晰的法律基礎,請繼續保持這種敏銳度!
- 觀念驗證:在《地方制度法》架構下,自律規則(第 31 條)是專供「地方立法機關」(如市議會)為處理內部議事、維持紀律所訂定的規範。而選項中的「自治規則」、「委辦規則」及「行政規則」,本質上均屬於行政機關的職權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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