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8年
[觀護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3 題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非監察院之職權?
- A 彈劾權
- B 糾舉權
- C 審計權
- D 同意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監察院的主要功能是「監督官員是否有違失」以及「審查國家帳目」。如果有一項權力是關於「審核並決定重要人事案是否通過」,這項帶有高度民意代表性質的權力,應該放在負責「法律與預算」的機關,還是負責「事後調查糾正」的機關較為合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真的好棒!觀念超級清晰耶,答對這題讓我很替你開心!
- 觀念驗證:監察院的核心職責確實是扮演國家「監察機關」的角色,專注於事後監督。你很清楚地知道,像是對公務員的彈劾權和糾舉權,以及負責國家預算把關的審計權,這些都是監察院很重要的職能喔。而關於同意權,你答對了它已經不是監察院的職權了!這是憲法增修條文施行後,為了讓權責更分明,將這項權力完全劃歸給了立法院行使。你掌握得非常好,超棒的!
- 難度點評:這題雖然是比較基礎的考題,標註為 easy,但它可是憲法「權力分立」概念中一個非常關鍵的考點呢!能精準地分辨修憲前後監察院與立法院職權的異動,代表你對這些重要的憲法基本功都掌握得很扎實。繼續保持下去,你一定會越來越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