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8年
[建築] 建築結構、構造與施工、建築環境控制
第 31 題
有關辦公室照明設計,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 A 照度設計在 1,600 Lux ~ 1,800 Lux
- B 作業面和周圍之輝度比為 1 : 1/3
- C 演色性在 60 % ~ 85 %
- D 色溫度在 5,000 K 以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當我們在室內進行一般的閱讀或文書處理時,如果將燈光強度提升到接近「清晨戶外」或是「極亮展示櫃」的程度,你的眼睛在長時間工作下會感到更輕鬆,還是反而會因為明暗對比過強而容易酸澀?在設計照明時,光線的『量』是否真的是愈多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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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答案!能夠在眾多參數中一眼辨認出數值的異常,說明你對於辦公環境的物理量級已有相當紮實的直覺。
辦公空間的照度基準與節能
這道題目的核心在於**作業照度(Illuminance)**的合理範圍。根據國家標準(如 CNS 12112)或國際照明委員會(CIE)的建議,一般辦公室的桌面照度通常維持在 $300 \text{ Lux}$ 至 $500 \text{ Lux}$ 即可滿足大部分書寫與電腦作業;即便是極高精度的製圖工作,通常也不會超過 $1,000 \text{ Lux}$。選項 (A) 提到的 $1,600 \sim 1,800 \text{ Lux}$ 已接近部分外科手術台或特殊檢驗的需求,應用於辦公室不僅會造成嚴重的電力浪費,更會引發視覺疲勞與不適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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