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08年 [建築] 建築結構、構造與施工、建築環境控制

第 47 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有關防音規定,在不考量設置昇降機房及機械設備空間之情形下,下列何者非屬新建建築物之空氣音隔音設計之適用範圍?
  • A 連棟住宅之分戶牆
  • B 旅館之分間牆
  • C 醫院病房之分間牆
  • D 集合住宅之分戶樓板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一下,在公寓大樓裡,樓上住戶產生的噪音,通常是透過「空氣傳播」的說話聲比較干擾,還是「腳步移動、家具拖拉」產生的振動比較嚴重?這兩種不同性質的聲音傳遞方式,在建築法規中是否會被歸類在同一個管理項目下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法規的分類邏輯!這題你判斷得非常正確。

聲音傳播路徑的法規區分

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中,防音設計被明確劃分為「空氣音」與「樓板衝擊音」兩大範疇。選項 (A)、(B)、(C) 所提到的分戶牆分間牆,其設計核心在於阻隔透過空氣介質傳播的聲音(如交談、音樂等),因此皆屬於「空氣音隔音」的適用範圍。然而,選項 (D) 集合住宅之分戶樓板,在法務實務與條文架構(如第 46 條之 4)中,其主要的規範重點在於降低因物體掉落、行走踩踏所產生的衝擊音,而非空氣音。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建築室內聲學環境設計與噪音控制技術
查看更多「[建築] 建築結構、構造與施工、建築環境控制」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