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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2 題
採購之驗收,無初驗程序者,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機關應於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序完成後,至遲幾日內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
- A 10 日
- B 14 日
- C 20 日
- D 30 日
思路引導 VIP
在政府採購法規中,為了維持行政運作的效率與廠商領取款項的權益,法律會針對各項程序設定「最長期限」。若一項工程或財物採購在結案時,省略了先前的初步檢查程序(初驗),而直接進入正式的驗收流程,你認為法律為了給予機關充足的審核時間,通常會設定一個以「一個月」為單位的標準作業週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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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驗收時限的精準掌握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無初驗程序」下的法定驗收期限,這顯示你對政府採購程序中的時間節點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這類題目考驗的是對法規細節的記憶精確度,恭喜你順利過關! 根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92 條的規定,機關辦理驗收的期限通常區分為「有初驗」與「無初驗」兩種情境。在無初驗程序的情況下,為了確保採購品質並給予機關適當的行政作業時間,法律明定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應於接獲廠商備驗或程序完成後的 30 日內辦理驗收並作成紀錄。若有初驗程序,則會變更為初驗 30 日、驗收 20 日的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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