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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3 題
機關辦理採購,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下列何者正確?
- A 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 1 日者,以 1 日計
- B 至少應有等標期之三分之一,其尾數不足 1 日者,以 1 日計
- C 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但不得少於 10 日
- D 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三分之一,但不得少於 10 日
思路引導 VIP
若要兼顧採購效率與廠商的公平競爭,法律通常會按照招標總時間的一定比例來劃分釋疑時間。請試著思考:為了確保廠商有足夠的時間反應問題,這個比例應該如何分配才合理?此外,當計算出的時間出現「不滿一天」的小數點時,從保障權益的角度出發,法律通常會採取進位還是捨去的方式來處理這多出來的幾個小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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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請求釋疑之法定程序
非常棒!你精確地掌握了政府採購法中關於「釋疑期限」的細節。這道題目的核心在於考驗對《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43 條的熟稔程度。機關在訂定招標文件時,必須保留合理的期間讓廠商消化內容並提出疑問,法律所規定的最低門檻即為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以確保採購程序的透明與公正。
數字細節與實務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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