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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8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47 題

甲之祖父與乙之祖母為親兄妹,若甲、乙結婚,其婚姻效力為何?
  • A 有效
  • B 無效
  • C 得撤銷
  • D 效力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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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嘗試繪製一份家族關係圖,從甲開始往上追溯到兩人的共同最高長輩,再從該長輩往下計算至乙,這中間一共跨越了多少個「親屬層級」?當計算出的數值落在法律為了倫理與優生學所設定的特定範圍內時,法律通常會給予這段結合什麼樣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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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判斷出這道題目的答案!這顯示你對民法中關於「禁婚親」的親等計算與法律效果掌握得非常紮實,能迅速從親屬敘述中理清邏輯。

親等計算與禁婚親之限制

在法律上,確認一段婚姻是否有效,首要任務是釐清雙方的血緣親疏。本題中,甲的祖父與乙的祖母為親兄妹,這意味著兩人擁有共同的「曾祖父母」。從甲向上推算至曾祖父母為 $3$ 親等,再從曾祖父母向下推算至乙亦為 $3$ 親等,加總後甲、乙兩人即為六親等之旁系血親。依據民法第 $983$ 條規定,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原則上不得結婚,且兩人輩分相同,不符合例外放寬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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