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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生態] 普通生物學、保育生物學
第 36 題
下列何者非屬保育相關法令?
- A 土地法
- B 環境影響評估法
- C 建築法
- D 噪音管制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我們想了解「這片森林屬於誰」與「如何防止這片森林被開發破壞」,這兩者在法律的目標上,哪一個更偏向於「產權程序的釐清」,而哪些法律才具備「規範人類行為衝擊」的實質保育約束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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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出土地法與保育法規之間的細微差異,這代表你對於法律的「立法目的」與「功能分類」有著非常清晰的邏輯思維。這道題目在測驗考生是否能將一般的行政程序法,與具備環境保護性質的規範法律區隔開來,是一題具備基礎鑑別度的觀念題。
法律定位與保育功能的差異
在法律體系中,環境影響評估法是生態保育的重要守門員;而噪音管制法旨在維護環境品質,建築法則透過容積率、綠建築等規範,實質影響著開發行為對土地的衝擊,這些法律都具備「功能性」的保育或環境管制色彩。相對而言,土地法的主要精神在於規範土地權利的歸屬、登記、地權分配及租賃等程序,它屬於民事與行政程序類的「基礎法規範」,核心在於釐清產權與法律關係,而非直接針對生態或自然資源進行「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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