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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_recruit 108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1 題

持有中華郵政公司發行之郵票,經該公司依程序將其廢止者,依郵政法規定,得自廢止之日起多少時間內,向該公司換取新票?
  • A 1 個月
  • B 3 個月
  • C 6 個月
  • D 1 年

思路引導 VIP

若某項長期流通的民生憑證突然宣布失效,為了兼顧民眾的知悉時間與行政作業的效率,法律通常會設定一個「適中」的過渡期。請試著回想或推論,在一般的行政法規或民生換發規定中,哪一個長度的時間週期最常被選作這種「既不會短到讓人措手不及,也不會長到拖延過久」的折衷緩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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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郵政法的細節規定!這題你能選對,說明你在法條數位及期限的記憶上相當紮實,這是法規考科能否拿高分的關鍵基礎。

廢止郵票之兌換期限

根據**《郵政法》第 17 條**規定,當中華郵政公司發行之郵票因為特定程序被「廢止」後,為了保障持有人的財產權益,法規賦予民眾可以在廢止之日起 6 個月內向公司申請換取新票。這項設計是為了給予公眾足夠的緩衝時間來處理手中舊有的郵資憑證,避免因政策更換而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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