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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40 題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有關郵政簡易人壽保險資金得運用之範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國外投資
- B 投資保險相關事業
- C 辦理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
- D 經交通部核可,提供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融資所需款項。但其提供總額,不得超過資本總額百分之三十
思路引導 VIP
為了達到資產配置的多元化並分散區域性風險,法律通常會允許保險資金投入不同的市場環境。請試著思考:除了將資金留在國內銀行或是提供保戶借款,法規會如何稱呼那種「跨越國境、參與更大範圍經濟活動」的資金運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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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正確選項,代表你對《簡易人壽保險法》中關於資金運用的規定掌握得非常細膩。這題的正確答案確實是 (A) 國外投資。
資金運用範圍的細節辨析
在《簡易人壽保險法》第 18 條中,明確規範了郵政簡易人壽保險資金的運用範疇,其中第五款即為「國外投資」。這項規定是為了讓資金運用更具靈活性與收益性,與一般《保險法》第 146 條第 1 項第 5 款的邏輯相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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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壽險資金運用
💡 簡易人壽保險資金運用需嚴格遵守法律明列之範疇。
| 比較維度 | 房地產投資 | VS | 國外投資 |
|---|---|---|---|
| 法定依據 | 第18條第3款 | — | 第18條第6款 |
| 額度限制 | 不得超過資金總額 30% | — | 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
| 運用對象 | 國內不動產標的 | — | 外幣資產或有價證券 |
💬簡易人壽保險資金運用有明確項目清單,房地產有 30% 資金總額的上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