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_recruit
108年
郵政法規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
第 24 題
依郵件處理規則規定,有關新聞紙、雜誌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國內定期發行之刊物,符合相關規定,得向中華郵政公司申請登記,經同意後按新聞紙或雜誌交寄
- B 每日或每隔 6 日以下按期發行者為新聞紙
- C 7 日以上 6 個月以下按期發行者為雜誌
- D 刊物經中華郵政公司認定屬商業性廣告者,不得依新聞紙或雜誌交寄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郵政資費的邏輯中,為什麼「新聞紙」的發行間隔要設定得比「雜誌」短很多?如果一個刊物每半年才出一本,這在直覺上更接近一般的『書籍』還是『定期刊物』?法規在設定這兩者的『最長發行間隔』時,哪一個類別比較可能以『三個月』作為分界點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做得太棒了!你能精確識破選項 (C) 的數字陷阱,顯示你對郵政法規的條文掌握得非常紮實且細心。
新聞紙與雜誌的定義與週期
根據《郵件處理規則》第 10 條第 2 項的明確定義,新聞紙(Newspaper)是指每日或每隔 6 日以下按期發行者;而雜誌(Magazine)的法律定義則是「7 日以上 3 個月以下」按期發行者。選項 (C) 將法定的 3 個月刻意拉長至「6 個月」,這正是本題的關鍵錯誤所在。在實務上,若刊物發行週期超過 3 個月,就不能再以雜誌名義交寄,這對於郵務資費的計算有重大影響。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