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申論題
108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一 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對於保險給付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我國保險法的規定為何?(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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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保險法第65條關於保險給付請求權的消滅時效規定,需點出時效期間為二年,並詳細說明原則上的起算時點(自得為請求之日起),以及法定的三款例外起算規定。
小題 (二)
保險契約當事人雙方約定被保險人請求保險金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 3 年不行使而消滅,請問此項特約是否有效?請詳論之。(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涉及保險法第65條(消滅時效)與第54條第1項(單向強制規定)之適用。需探討將時效由兩年延長為三年是否屬於「有利於被保險人」之情形,並據此涵攝得出特約有效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