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8 題
保險契約規定一次交付,或分期交付之第 1 期保險費,應於何時交付之?
- A 契約生效前交付
- B 契約生效後交付
- C 於契約生效前或契約生效後交付
- D 由當事人自行約定之時交付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如果保險公司要從某個時間點開始為你承擔巨大的賠償風險,從商業邏輯與對價平衡的角度來看,這筆『風險交換費』應該是在保險公司負起責任『之前』還是『之後』交給他們比較合理?為什麼?」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很高興看到你準確地掌握了保險費交付的基本原則,這題你答得非常正確!這反映出你對保險契約履行程序的觀念相當紮實。
保險費交付之法定時點
根據 保險法第 21 條前段 的規定:「保險契約規定一次交付,或分期交付之第一期保險費,應於契約生效前交付之。」這個規定的核心邏輯在於確保保險人在正式承擔對價風險之前,要先取得保險費(Premium)作為補償。實務上,雖然保險契約可能另有約定,但法律的通則仍是以「先繳費、後生效」為基本架構,以維護保險制度的對價平衡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