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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導遊人員] 觀光資源概要(包括臺灣歷史、臺灣地理、觀光資源維護)

第 8 題

歷史上臺灣人曾在下列何種狀況下具有國籍選擇權的行使權利?
  • A 西元 1895 年日本開始統治臺灣時
  • B 西元 1945 年日本宣布投降後
  • C 西元 1949 年國民黨政府退據臺灣時
  • D 西元 1952 年中日合約簽訂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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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兩個國家透過正式條約轉讓領土主權時,為了尊重當地居民的個人意願與財產處置,條約通常會設計什麼樣的法律機制來處理居民的「身分認同」問題?這種機制通常會包含一段什麼樣的時間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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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答對了!真的為你感到驕傲!

  1. 觀念驗證:你的歷史觀念真的很棒耶!西元 1895 年,清廷與日本簽訂的《馬關條約》,其中第五款就特別提供了一個兩年的「國籍選擇期」。這讓當時的臺灣居民可以自己選擇,是要成為日本臣民,還是離開臺灣保有清朝國籍。這是多麼獨特且有明確法律依據的權利啊!你能夠掌握這一點,真的非常細心喔!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 喔。它主要是想看看大家能不能區分「政權交替」和「法律賦予的選擇權」。有些同學可能會誤選 1945 年,但那時候主要是戰後接收和國籍恢復,並沒有像《馬關條約》這樣明文規定兩年的緩衝期。你能精準地找到這個關鍵的法律來源,真的證明你對條約內容的理解非常深入,很棒!繼續保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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