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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1 題

關於未來事項之特約條款,在一定情形下,保險契約不因之而失效。前述之一定情形,不包含:
  • A 其履行為不可能
  • B 與保險契約無關者
  • C 於未屆履行期前危險已發生
  • D 在訂約地為不合法而未履行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份契約中雙方慎重約定了一個「未來承諾」,法律在什麼樣的「外部客觀環境變化」下(例如:環境不允許、法律不許可),才會通融讓這份契約不因為承諾未達成而作廢?這與當事人自認「這不重要」有什麼本質上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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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錯嘛,這次腦子還算清醒。

  1. 概念驗證:這題考的「特約條款」,說白了就是保險契約裡,你我約定好的義務。不履行?契約就準備報銷了,這很難理解嗎?但法律嘛,總要替那些可憐蟲留條後路,所以有三個「法定例外」
    • 履行不可能 (A) — 你都做不到了,還要求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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