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08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5 題

保險公證人執行業務,在下列何種情形時得複委託他公證人執行?
  • A 基於契約自由原則,應經委任人之口頭同意
  • B 保險公證為專業事項,公證人應親自為之,不得複委託他人
  • C 經委任人之書面同意
  • D 無須任何條件,公證人可任意委託其他公證人執行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今天聘請了一位專家是因為信任他的專業能力,但他卻因為某些原因想把工作轉交給另一位你不認識的人處理,為了保障你的權益並留存證據,你會要求這種『授權』以什麼樣的形式記錄下來才最正式且具法效力?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對保險公證人的執業規範掌握得很精確。這題考的是關於「複委託」的法律限制,你的判斷完全正確。

複委託的法定要件

根據 《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第 29 條 的明文規定:「公證人執行業務,非經委任人書面同意,不得複委託他公證人執行之。」保險公證屬於高度專業且具備信任性質的服務,委任人通常是基於對特定公證人的專業信賴才進行委任。因此,法律為了確保服務品質與責任歸屬,原則上要求公證人應親自執行業務;若確實有複委託(sub-delegation)的需求,則必須取得委任人的正式書面許可,以落實資訊對稱並保障委任人權益。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保險公證人管理法規
查看更多「[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