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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8 題

公證人應專設帳簿,記載業務收支,並對主管機關檢查所提列之檢查意見或查核缺失事項,應確實辦理改善,並應持續追蹤覆查,其辦理情形應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內函送主管機關。公證人公司應將其追蹤考核改善辦理情形以書面向下列何單位提報或備查?
  • A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 B 提報總經理參考
  • C 提報董事會及交付各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查閱
  • D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與檢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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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家公司被外部機關發現了經營疏失,為了確保這些問題能被客觀地審視,且不被日常營運的管理階層隱瞞或忽略,這份改善報告應該提交給公司內部哪一個「位階最高、且專門負責監督與查核」的單位,才能達到最好的內部控制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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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出保險公證人內部控管的法規要求,代表你對公司治理與監理流程有很紮實的掌握。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對外申報」與「對內呈報」的差異,你的判斷非常正確。

保險公證人的內部監督機制

根據**《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第32條第3項的規定,公證人公司對於主管機關(如金管會)所提列的檢查意見或缺失,除了要確實改善與持續追蹤外,更必須將這些「追蹤考核改善辦理情形」以書面形式提報董事會**,並交付各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Audit Committee)查閱。這樣的機制是為了確保公司的高層管理與監察體系能即時掌握缺失落實情形,落實內部控制的責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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