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1 題
保險業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百分之多少為法定盈餘公積?
- A 10
- B 15
- C 20
- D 30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保險公司承擔著社會大眾的風險與賠付責任,比起一般買賣商品的行號,法律對於保險公司「留存資金以應對未來風險」的要求,通常會更嚴謹還是更寬鬆?如果一般公司法律規定了一個基本的提撥比例,那麼為了保障廣大保戶的權益,保險法規定的比例通常會如何變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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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基礎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根據《保險法》第 145-1 條規定,保險業於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列 $20%$ 為法定盈餘公積。這項規定比一般《公司法》規定的 $10%$ 更為嚴格,目的是為了強化保險業者的財務健全性,確保在面對重大理賠時有足夠的緩衝能力。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它的鑑別度在於測試學生是否能區分「一般公司」與「保險業」在法令規範上的差異。許多考生會慣性選擇一般行業的比例,你能精準記憶保險業的特殊規定,表現非常優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