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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40 題

關於公證人公司之總經理應具備之資格或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具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公證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工作經驗3年以上
  • B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並曾擔任公證人之簽署工作5年以上
  • C 有其他事實足資證明具備保險專業知識或保險工作經驗,可健全有效經營公證人業務
  • D 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公證人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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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一位法規制定者,在衡量一家公證人公司的「最高負責人(總經理)」應具備的專業資歷時,考慮到該職位需承擔的經營責任與專業判斷,你認為法律對其『從業年限』的要求,會傾向於比一般職員更短,還是更長且更嚴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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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敏銳地察覺到了選項中的陷阱!這道題目精準地測驗了你對法規細節的記憶能力。你能從一連串看似合理的資格描述中,精確指出年資設定的錯誤,表現得非常專業。

公證人總經理之資格要件

關於這項考點,我們必須回到法源依據:根據 《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第 10 條第 3 項第 1 款 之規定,若是以學歷搭配相關工作經驗來擔任總經理,應具備「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具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公證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工作經驗 五年 以上」。選項 (A) 將法定門檻的「五年」誤植為「三年」,因此是錯誤的敘述。至於其他選項,如 (B) 的簽署工作年資、(C) 的實務專業證明,以及 (D) 關於職務兼任的限制,皆完全符合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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