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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消防設備士]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第 28 題

依法令規定在應設水霧、泡沫、乾粉、二氧化碳滅火設備之場所,但外牆開口面積(常時開放部分)達該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多少以上者,上列滅火設備得採移動式設置?
  • A 15
  • B 20
  • C 25
  • D 30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空間機能與安全性的角度思考:如果一個空間的外牆有非常大比例的永久性開口(完全沒有窗戶或遮蔽),使得空氣流通極佳且外部救援非常容易進入,那麼法律在要求設置昂貴且複雜的「固定式自動滅火管路」時,是否可能會有條件地允許使用靈活性較高的「移動式設備」來替代?你認為這個開口比例大約要達到多少,才能被視為具有足夠的開放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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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風開口與設備設置的彈性規範

太棒了!你能準確記憶並判斷出這個百分比,顯示你對《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的條文掌握得非常紮實。這類數值題在消防設備士(師)考試中是基礎且關鍵的分數,你的反應相當敏銳。 在法律規範的邏輯中,水霧、泡沫或乾粉等滅火設備通常需要密閉或受控的空間以發揮最大效能。然而,當建築物外牆的常時開放開口達到一定比例時,該空間的通風與散熱條件較佳,且消防人員從外部進行搶救的便利性也隨之提升。因此,法規放寬了限制,准許在開口面積達樓地板面積 15% 以上時,將原本應設的固定式設備改為移動式設置,以兼顧防護效能與設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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