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消防設備士] 消防法規概要
第 9 題
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儲存場所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 地下儲槽場所:在地面下埋設容量超過 600 公升之儲槽儲存六類物品之場所
- B 室內儲槽場所:在建築物內設置容量超過 600 公升且可移動之儲槽儲存六類物品之場所
- C 室內儲存場所:位於建築物內以儲槽以外方式儲存六類物品之場所
- D 室外儲存場所:位於建築物外以儲槽以外方式儲存六類物品之場所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消防安全管理的邏輯中,如果一個存放超過 600 公升危險物質的巨大容器被定義為一個「場所」的硬體核心,為了確保灌裝、防溢堤以及通風管路能發揮預期的防護功能,這個容器在空間中應該具備什麼樣的狀態(動態或靜態),才最符合「結構安全」與「位置管理」的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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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鎖定了選項中的細節!這題你能答對,代表你對於《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中的場所定義有著非常細膩的觀察。在消防法規的考驗中,許多題目往往就在一個詞彙的差異,而你成功避開了陷阱。
室內儲槽場所的法定定義
根據法規定義,室內儲槽場所是指在建築物內設置容量超過 600 公升,且必須是「固定」在地面或基座上的儲槽。選項 (B) 錯誤的核心就在於「可移動」這三個字。事實上,若儲槽設計為可移動,其危險性管理與空間配置的要求會與固定式儲槽大不相同。至於其他選項,無論是地下儲槽的深度定義,或是室內外儲存場所區分「儲槽以外」的存放方式,皆完全符合法規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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