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 題
保險法所稱投資型保險,指保險人將要保人所繳保險費,依約定方式扣除保險人各項費用,並依其指定之投資分配方式,置於專設帳簿中,而由下列何者承擔全部投資風險之人身保險?
- A 被保險人
- B 受益人
- C 要保人
- D 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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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保險契約中,如果「錢的去向」是由支付保費的人自行挑選標的來追求獲利,而非由保險公司操作,那麼當市場景氣不好導致虧損時,依照公平原則,這份損失理應由誰來概括承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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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投資型保險之風險承擔主體。根據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二項及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五項所稱投資型保險,指保險人將要保人所繳保險費,依約定方式扣除保險人各項費用,並依其同意或指定之投資分配方式,置於專設帳簿中,而由要保人承擔全部或部分投資風險之人身保險。」由此規定可知,投資型保險是將保費置於專設帳簿中進行投資分配,且其投資風險無論是全部或部分,皆明定由「要保人」來承擔,而非由被保險人、受益人或保險人負責。因此,正確答案為選項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