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7 題
保險業務員經授權從事保險招攬之行為,係指業務員從事下列何種行為?
- A 解釋保險商品內容及保單條款
- B 推介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業務
- C 代要保人保管保險單及印鑑
- D 代被保險人簽章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一下:當保險公司正式『授權』一位專業人員去接觸大眾時,這位人員最重要的任務應該是『增加客戶對產品的理解』,還是『代替客戶執行私人法律行為(如簽名或保管印章)』呢?哪一種行為才符合專業招攬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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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業務員招攬行為的法定範圍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在保險實務中,明確區分哪些是「法律授權的專業行為」,哪些是「禁止的越權行為」,是保護自己也保護保戶的第一步。
保險招攬的法定定義
依據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5 條第 3 項第 1 款 的明確規定,所謂的保險招攬行為,包含「解釋保險商品內容及保單條款」。這是業務員在第一線服務時最核心的職責,旨在透過專業的解說,確保要保人充分瞭解保險契約的權利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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