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 題
財產保險之要保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單前,先交付保險費而發生依保險契約應予賠償之事故時,應如何處理?
- A 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
- B 要保人自負保險責任
- C 保險費應返還
- D 保險費不返還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的公平交易原則中,如果保險公司已經先收取了你的錢(對價),但在它還沒把正式收據(保單)印出來之前發生了意外,你認為從「權利與義務對等」的角度來看,保險公司收了錢卻不承擔風險,是否符合公平正義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財產保險中要保人先行交付保險費之法律效力。依據保險法施行細則第4條明文規定:「財產保險之要保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單或暫保單前,先交付保險費而發生應予賠償之保險事故時,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因此,當財產保險的要保人已經預先繳交保險費,即使保險人尚未簽發保險單,一旦發生依契約應予賠償之事故,依法保險人仍必須承擔理賠的保險責任,故選項A正確,其餘選項均與法條規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