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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實務概要

第 7 題

保險公司欲終止自用汽車保險契約,得以書面通知送達被保險人最後所留之住址,該通知至遲應於終止契約生效前幾日送達?
  • A 5 日
  • B 10 日
  • C 15 日
  • D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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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保障不中斷」的角度思考:如果保險公司突然要終止你的汽車保險,為了讓你有足夠的時間去諮詢、比較並完成投保下一份新保單,你認為法律設定的緩衝期,會傾向於極短的幾天(例如一週內),還是會給予大約兩週左右的充裕時間來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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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秀的表現!

太棒了!你精確地掌握了保險法規中關於契約終止的時效規定。這顯示你對保險實務中的程序細節非常熟悉,請繼續保持這份細心!

  1. 觀念驗證:根據《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規定,當保險公司主動欲終止契約時,考量到被保險人需要時間另尋保障,法律規定必須在生效日前 15 日以書面送達通知。若是由被保險人主動終止,則通常是通知後立即生效,兩者權利義務並不對稱,是為了保護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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