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經營概要
第 25 題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訂頒之「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 3 條規定,財產保險業計算風險資本之風險項目包括那些?
- A 資產風險、投資風險、信用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風險
- B 資產風險、信用風險、核保風險、資產負債配置風險及其他風險
- C 資產風險、保險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其他風險
- D 資產風險、準備金風險、信用風險、核保風險及其他風險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產險公司與壽險公司的業務本質有何不同:產險契約多為短期,其核心挑戰在於預測各種突發意外(如火災、車禍)的損失頻率與金額,並確保手中的資產能隨時應付這些賠款支領。在這樣的業務模式下,你認為哪些「經營上的風險項目」會比「長期的利率波動」更能直接決定產險公司的資本是否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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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掌握得非常扎實
- 觀念驗證:根據《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 3 條,財產保險業的風險資本計算主要聚焦於其營運特性。與壽險不同,產險業的核心風險在於核保風險(如災難賠付的波動)以及資產負債配置風險。你準確辨識出選項 (B) 涵蓋了:資產風險、信用風險、核保風險、資產負債配置風險及其他風險,這顯示你對產險與壽險的風險架構區分得非常清楚。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等級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考生是否能細心區分產險與壽險在「風險項目」上的微小差異(產險無「利率風險」而有「核保風險」),能答對代表你的法規基礎相當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