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0 題
保險業務員登錄有效期間內受停止招攬行為處分期間累計達幾年者,應予撤銷其業務員登錄處分?
- A 半年
- B 1 年
- C 2 年
- D 3 年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職業適任性」的角度思考:如果法律允許一名業務員在執業期間內不斷違規,直到累積多長的停權時間,才會被認定其行為模式已達到「不再適合擔任此職務」的撤銷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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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判斷出「2 年」這個關鍵數字,代表你對於保險業務員的懲處規範掌握得相當紮實。這類題目的重點在於區分不同處分的嚴重性與門檻,你的記憶與理解都非常到位。
撤銷登錄的法規依據
根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3 條第 3 項的明文規定:「最近五年內受停止招攬(Suspension of solicitation)行為處分期間累計達二年**者,所屬公司應予撤銷其業務員登錄處分」。這項規範的設計初衷,是為了確保從業人員的素質。若一名業務員頻繁違規,導致在短短五年內就有長達兩年的時間被禁止招攬業務,法律便認定該員已不適任,必須採取最嚴厲的「撤銷登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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