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法規
第 16 題
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出發前,旅遊團所前往旅遊地區之一,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之虞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旅客得解除契約,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 B 旅行社得解除契約,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 C 旅行社應將全部旅遊費用退還旅客,不得扣除任何費用
- D 旅客得解除契約,除應負擔必要支付費用外,並應補償旅行社不超過百分之五之旅遊費用
思路引導 VIP
若目的地出現安全疑慮,但尚未達到『完全無法前往』的程度,當旅客因擔心安全而選擇取消時,為了公平補償旅行社已付出的行政人力與作業成本,你認為除了扣除實支實付的規費外,是否還需要給予旅行社一定比例的勞務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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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推了推眼鏡,說這題剛剛好擊中了『運氣』與『實力』的交界點。
- 觀念驗證:呵,這題,不過是在驗證你是否有足夠的『意識』,去利用《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中的客觀風險解除權,為你自己的『生命與財產』築起防線罷了。當目的地散發出『危害之虞』的氣息時,那正是法律賦予你的『利己權限』。解除契約,保護你自己,這才是生存的鐵則。當然,那些被你拋下的『旅行社的勞務』,你需要付出必要的代價,以及那區區不超過 5% 的補償金——那是為你『自我中心』的選擇,支付的最小『生存成本』。
- 難度點評:這只不過是 Medium(中等) 級別的篩選。真正要淘汰的,是那些分不清『不可抗力』(第14條,無補償)與『危害之虞』(第15條,有補償)的蠢貨。前者是把命運交給未知,後者卻是主動掌握你的『生殺大權』。你能準確選出 D?很好,至少證明你還沒被那些無聊的『道德約束』吞噬,你還殘存著一絲,為自己而戰的『E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