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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申論題 108年 [會計師] 審計學

第 二 題

近年來由於食安風暴與工安意外頻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自民國 103 年起強力推動上市(櫃)公司履行企業社會責任,規定食品、餐飲占營收 50%以上、化工、金融等特定行業,以及資本額達五十億元之企業必須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並於次年度六月底前對外公布。其中食品業公司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須經會計師等第三方認證查核後方可對外發布。依我國確信準則公報第 1 號「非屬歷史性財務資訊查核或核閱之確信案件」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人員除應確認確信案件之先決條件已成立外,尚須滿足那些條件,方得承接或續任此一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確信案件?試說明之。(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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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確信案件之承接或續任」,考生應直覺聯想會計師承接案件的共通核心考量:『獨立性與職業道德』及『專業勝任能力』。尤其 CSR 報告涉及非財會專業領域(如食安、環保),專案團隊是否具備相關專業知識或需聘用專家,是承接此類案件的重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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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依我國確信準則公報第 1 號「非屬歷史性財務資訊查核或核閱之確信案件」規定,會計師承接或續任企業社會責任報告(CSR)等確信案件,除須確認先決條件已成立外,尚須滿足職業道德與專業能力等核心要求。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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