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8年
[會計師]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21 題
A 公司主要業務係為上市公司代銷其發行之有價證券,由此可推知 A 公司屬於下列何者證券商類型?
- A 證券承銷商
- B 證券自營商
- C 證券經紀商
- D 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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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家公司想要「初次進入市場」籌措資金,它需要一個專業機構來協助它處理這些「新發行」的證券,並尋找願意購買的投資大眾。這種扮演發行公司與投資人之間橋樑、協助其『對外推廣與配售』的角色,我們通常如何稱呼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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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證券商業務的分類!你能從題目描述的「代銷發行之有價證券」快速連結到承銷商的功能,顯見你對證券市場的運作架構已有清晰的認識。
證券商之業務功能與法源依據
根據證券交易法第 15 條第 1 款與第 16 條第 1 款的規定,所謂「證券承銷商(Securities Underwriter)」即是指經營「有價證券之承銷」業務之證券商。在本題的情境中,A 公司受上市公司委託,處理新發行(發行市場)有價證券的代銷(Best-efforts Underwriting)事宜,這正是承銷商的核心職能。相對而言,證券自營商(Securities Dealer)是為自己利益進行買賣,而證券經紀商(Securities Broker)則是在流通市場接受客戶委任買賣,兩者業務性質與「代銷發行證券」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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