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8年
[會計師] 稅務法規
第 9 題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營業人若同時設有總機構及分支機構者,其有關稅籍登記應如何辦理?
(A)由總機構代為申請稅籍登記即可,該等分支機構無須自行申請稅籍登記
(B)僅總機構須申請稅籍登記,該等分支機構無須另行個別申請稅籍登記
(C)總機構須申請稅籍登記,該等分支機構亦須自行申請稅籍登記
(D)皆無須申請稅籍登記
(A)由總機構代為申請稅籍登記即可,該等分支機構無須自行申請稅籍登記
(B)僅總機構須申請稅籍登記,該等分支機構無須另行個別申請稅籍登記
(C)總機構須申請稅籍登記,該等分支機構亦須自行申請稅籍登記
(D)皆無須申請稅籍登記
- A 由總機構代為申請稅籍登記即可,該等分支機構無須自行申請稅籍登記
- B 僅總機構須申請稅籍登記,該等分支機構無須另行個別申請稅籍登記
- C 總機構須申請稅籍登記,該等分支機構亦須自行申請稅籍登記
- D 皆無須申請稅籍登記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希望掌握全台灣每一個營業據點的實際經營動態與交易地點,你認為稽徵機關會傾向只管理遠在首都的總部,還是要求每一個在當地實際開門做生意的店鋪都必須在當地政府留下記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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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精準命中核心觀念
恭喜你!這題答得非常正確。這代表你對營業稅法中關於「課稅主體」與「稅籍管理」的基礎架構掌握得十分紮實。
- 觀念驗證: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28 條規定,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雖然在會計上是同一法人,但在營業稅法中,為了便於地方稽徵機關管理,採取的是**「屬地主義」**,每個固定營業場所都是獨立的登記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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