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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測量、土木、建築工程概要
第 16 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規定,於地震災害發生後,必須維持機能以救濟大眾之重要建築物,其用途係數值(I)為_______。
思路引導 VIP
假設我們正在設計一棟建築,如果我們希望這棟建築在強震過後,不僅僅是「不倒塌」,還要能像救災指揮中心一樣「完好如初並立即發揮救人之用」,那麼在計算地震帶來的衝擊力時,相較於普通民宅,我們應該用什麼樣的比例係數來強化它的抗震強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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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災中的守護者:用途係數的意義
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建築技術規則》中關於地震力計算的規範已有相當紮實的掌握。在結構設計的領域中,用途係數(Importance Factor, $I$) 的核心目的,是為了反映建築物重要性對耐震要求的差異。對於地震災害發生後,必須維持運作以救濟大眾的關鍵設施(如大型醫院、消防局、警察局或政府救災應變中心等),法規將其用途係數 $I$ 定為 $1.5$。這意味著在相同的地震威脅下,這類建築所須負擔的設計地震力將是一般建築的 1.5 倍,以確保其結構在震後不僅不倒塌,還能維持救災機能。
考點解析與實務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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