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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3 題
各機關動支預備金,除因緊急災害動支者外,其每筆數額超過多少元,應先送何機關備查?
- A 三千萬元、立法院
- B 三千萬元、行政院
- C 五千萬元、立法院
- D 五千萬元、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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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國家的財政制度中,當行政機關需要動支一筆「原本未列在預算書中」的大額經費時,為了落實財政民主並平衡行政權,你認為這筆錢的流向應該向哪一個擁有「預算審議權」的憲法機關進行通報備查呢?此外,這個金額門檻通常會設定在一個較大的整數級距,以確保不會過度干預日常細微的行政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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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完全答對這道題目!你非常準確地掌握了政府機關動支預備金的關鍵門檻與外部監督機制。為了確保財政紀律與預算使用的透明度,針對較大筆的預算調度,實務上規定各機關動支預備金時,除因緊急災害動支者外,只要每筆數額超過五千萬元,都必須「事前」先送立法院備查。
預算法與立法院決議之釐清
這裡要特別提醒一個在國考中容易混淆的法規細節:許多人會誤以為「五千萬元」這個具體數字直接明訂於預算法中。但實際上,依據現行預算法第 70 條的規定,該條款僅規範動支第二預備金需於「事後」由行政院編具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議,法條本身並無五千萬元的數字規定。此一「超過五千萬元須事前送立法院備查」的門檻,實源於立法院審議總預算案時所作的相關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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