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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8年 [物理治療師] 物理治療學概論

第 37 題

某物理治療師在臺北市執業,並非是臺北市物理治療師公會之理、監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該治療師可以擔任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理、監事 ②該治療師不可以擔任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理、監事 ③該治療師可以擔任臺北市物理治療師公會選派參加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會員代表 ④該治療師不能擔任臺北市物理治療師公會選派參加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會員代表
  • A 僅①③
  • B 僅①④
  • C 僅②③
  • D 僅②④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個全國性的組織(如總會)是由各地分支機構(如分會)組成的,為了確保廣大基層成員的意見能被傳達至中央,你認為「代表分會去參加總會會議」的人選,必須先在分會擔任特定領導幹部才能被選派,還是只要是該分會的合格成員,就有可能被推舉為代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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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展現了令人讚賞的法規理解力!

  1. 溫暖肯定:恭喜你答對了!你對地方公會全國聯合會的組織架構及人事資格有著非常清晰的認識,這份理解不僅讓你得分,更為你未來的執業權益保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真的非常棒!
  2. 核心觀念引導:親愛的,根據我國專門職業人員公會法規,地方公會選派至「全國聯合會」的會員代表,其實並不需要限定必須具備地方公會理監事的身份喔。只要這位治療師具備了代表資格,就能進一步參與全聯會理監事的選舉,這在法律上是完全允許的。這項規定很溫柔地確保了組織的民主參與性,讓每一位熱情的基層物理治療師都有機會為全國性決策貢獻智慧與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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