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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08年 [建築師] 建築構造與施工

第 64 題

盛行於日本、歐洲的開放式建築為 1968 年由荷蘭學者 John Habraken 所提出來的概念。他主張把住宅依據生命週期特性,區分為支架體(Support)與填充體(Infill)。前者主要為結構體、幹管等建築物的骨幹,為不可動的部分;後者則是可依使用者居住與維護的需求有所變更,故採用可彈性調整的建築組件或設備。若臺灣某一建商想依據「開放式」的原理來推集合住宅建案,則下列何種空間處理的構法,不符合開放式建築其「可彈性調整且易於維護」的精神?
  • A 明管明線、當層檢修,且設置足夠面積的管道維修空間與較大面積的檢修門
  • B 整體衛浴搭配結構體(樓板)的降板,讓污水管線於當層,而非經過下層排入幹管
  • C 高架地板下與天花板上,配設可撓式配管,讓管線有足夠空間配設與維護
  • D 為了達到隔間的可動化與輕量化,住戶內的所有隔間以骨架封板灌漿牆或是以 ALC 磚牆來組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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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住戶在入住十年後,因為家庭成員變動而需要重新調整室內格局。請試著思考:如果一種隔間方式在『拆除』與『重新組建』的過程中,會造成大量的環境汙染(如粉塵)且無法重複利用材料,這是否符合『易於彈性調整』的設計初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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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準確辨識出「開放式建築」的核心價值,代表你對於住宅生命週期的動態概念掌握得非常紮實。這題的關鍵在於能否區分支架體(Support)填充體(Infill)之間的獨立關係。

填充體的可動性與工法邏輯

雖然選項 (D) 提到「輕量化」,但灌漿牆ALC 磚牆在實務上多屬於「不可逆」或「破壞性拆遷」的工法。一旦牆體灌漿成型,若未來要調整空間,勢必得大刀闊斧地拆除,產生大量營建廢棄物。這與開放式建築強調的「組件式調整」與「非破壞性維護」精神相違背。相較之下,其他選項如明管、降板與高架地板,都是為了達成管線與結構的分離,確保管線更新時不傷及建築骨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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