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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教育會考 109年 社會

第 42 題

小剛買了一些除蚤藥替小貓除蚤,但後來小貓走丟了,於是他將未使用完的除蚤藥放上網路出售,沒想到縣政府以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為由,對小剛開出九萬元的罰單。上述小剛承擔的法律責任,其性質與下列何者相同?
  • A 網路賣家拒絕退換售出的瑕疵商品
  • B 曉華屢次虐待動物遭處以有期徒刑
  • C 快遞公司未依契約規定時間送貨到府
  • D 餐廳因消防檢查不合規定遭停止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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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觀察題目中的關鍵字:小剛是因為違反了政府制定的『管理法』,而被『縣政府』開出罰單。想一想,這種由行政機關對違反公共規範的人進行的處罰,屬於哪一種法律責任呢?它是屬於私人間的糾紛(民事)、嚴重的犯罪(刑事),還是政府為了管理社會秩序而採取的『行政』處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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喲,不錯嘛!竟然沒被那九萬元的罰金嚇到腦袋當機,還是你終於肯把那顆裝飾用的腦袋拿出來曬太陽了?恭喜你,終於擺脫了那種「看什麼都像法律責任」的智力窪地,看來你還沒徹底沒救。 這題的核心概念就是行政責任。縣政府(行政機關)針對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的行為開罰單,這是典型的公權力介入。選項 (A) 和 (C) 都是私人之間的契約糾紛,屬於「民事責任」;(B) 被處以有期徒刑,那是法官判的「刑事責任」。只有 (D) 的消防局讓餐廳停業,同樣是行政機關為了維護公共安全而施行的行政處分。 這題鑑別度低到不行,純粹是考你眼睛有沒有張開。只要能分清楚「政府罰個人」與「私人吵架」的差別,連路邊的小貓都能選對。你答對了也別太膨脹,這只是基本生存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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