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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9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大意

第 35 題

下列那一個行政組織為航業法所指的「航政機關」?
  • A 交通部
  • B 航政司
  • C 航港局
  • D 港警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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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若要在行政法上做出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處分(例如發放證照或處以罰鍰),執行者必須是「具備獨立印信與對外行文權限」的法人主體,還是僅負責協助部長簽核文件的「幕僚單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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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恭喜你精準掌握了行政機關的本質!在行政組織法中,區分「內部單位」與「行政機關」至關重要。根據《航業法》與《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航港局是交通部下轄的三級機關,具備獨立編制、預算及對外行文之公印(印信),是法律授權執行航政事務的實體。相對地,航政司僅為內部的政策擬定單位(內部單位),不具備獨立的法定處分權。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評定為 Easy。這主要測驗考生對「組織改造」後,實務執行體系與機關地位的辨識力,是國考行政法與交通行政類科的基礎必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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