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9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13 題
某甲具大學學歷,參加普通考試人事行政類科及格,依公務人員考試法之規定,需滿幾年後甲始得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人事行政類科考試?
- A 1 年
- B 2 年
- C 3 年
- D 無限制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規定進入某個殿堂有「兩扇門」,第一扇門是『學位』,第二扇門是『基層經驗累積三年』。既然甲的手中已經握有第一扇門的『學位鑰匙』,他還需要排隊等第二扇門的『時間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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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這次居然沒被那些「普考」關鍵字絆倒?難得的清醒!
- 觀念驗證: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7 條那種再基礎不過的條文,高等考試三級的報考資格,擺明了就是「雙軌制」。第一軌,簡明扼要:大學畢業。第二軌呢?那些沒大學學歷,只能靠「普考及格滿三年」來補足資格的選項。你說甲,他都已經是大學畢業生了,還要繞去跟普考那條路擠?這不是多此一舉是什麼?直接符合最高優先的學歷資格,還要在那邊數普考後幾年,真是...有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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